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案例九:〈失信的承諾〉心得一

第四組 吳彥輝、李承陸、徐百威、葉思妤

本周的是美國第四大藥品分銷商FoxMeyer,因導入ERP失敗而導致破產,欲控告Anderson Consulting與SAP軟體供應商的科技系統導入個案。本組利用各關係人所提供的事證與言證做出判決:Anderson Consulting與SAP皆無罪,但均需付出罰鍰。Anderson Consulting因未盡全盤了解之專業顧問應盡責任,而在道德專業上也不因此錯誤訊息而有任何改善作為,並未告知導入可能造成的後果,FoxMeyer因其錯誤資訊導致破產。因此本組為導正管理顧問公司過於自負且缺乏專業判斷能力這個普遍存在管顧業的歪風,認為Anderson Consulting除了需退還FoxMeyer給予導入的所有顧問費之外,需加重罰款1/2,期盼給予社會大眾一股正向、警示的判案先例。因此本組判Anderson Consulting賠償金額為一億五千萬。而SAP也因對於產品誇大不實,未傳遞正確之資訊,在技術上也未盡責任,與Anderson Consulting相互推拖,因此我們認為SAP應該給付500萬元的賠償金,以示警惕。

而最後的結果卻出乎大家意料的,同樣是為了警惕管顧業,法官卻給予重刑。本組在討論後有一些lesson learn:對於想要導入ERP系統的廠商,不應一昧只想拿東牆補西牆,應先檢視自身體質;若欲倒入任何IT系統,皆應取得完整的資訊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此外管顧公司能給予的建議終究只是”建議”,仍需要靠管理者睿智的判斷,沒有能開”萬靈藥”的顧問公司。除此之外,在組織內部至少應組成一個小組協助導入,針對不合理與資訊不對稱主動出擊;針對無法提供完整資訊的管顧公司,應該利用契約簽訂做為check point,以上皆是減少科技導入所帶來障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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