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案例7:專家1:劉達智


市集要可靠
「以現階段網際網路的發展來看,市集中的內容不夠,或市集內容的及時性問題,都可能是造成SPRINT 這個案子失敗的原因。」

這個電子市集的失敗,我認為問題出在四種層面。

第一,跨組織流程未先合理化(rationalization)。首先,在這個案例中,這些義大利公司在導入電子市集之前,並沒有事先進行跨組織流程的合理化。舉例來說,在半導體產業中,我們是利用RosettaNet 這個標準來進行組織間流程的合理化。RosettaNet 是根據一般企業的交易作業,例如下訂單,而制定出的資訊交換標準(information exchange protocol)。而下訂單的內容,則是由設計部門與製造部門間共同協調所制定出來的。RosettaNet 本身雖沒有一個統一的做法,但當中有許多的細節,如採購單的零件種類、資料訊息的專案,仍需要由使用者依據自己內部的需求來定義。

流程合理化還包括一些在地化(localization)的考量。舉例來說,我們臺積電是做半導體製造,由客戶負責做電路設計,而我們負責高階技術的製造。我們在和客戶談訂單的時候,其實有很多複雜的細節,不是一般產品內容所能想像的到。也就是說,客戶不是在買如電話這類的成熟產品,規格是明確而具體的。我們製造的產品都是市場未曾推出的先進科技、規格經常是不具體的。所以客戶常常下了訂單後,會因為設計上的變更而要求臺積電更改訂單的內容(如產品編號、交期、產品種類等)。當我們引進一套電子市集系統去處理P/O(Purchasing Order)後,我們發現平常靜態的資訊傳遞方式,是沒有辦法處理這麼及時動態的需求。所以雖然電子市集可以提升資訊傳遞效率,但是卻還是無法處理動態的訂單作業。

第二,電子市集內容(content)的正確性與及時性。其次,以現階段網際網路的發展來看,市集中的內容不夠,或市集內容的及時性問題,都可能是造成SPRINT 這個案子失敗的原因。電子市集上雖然提供各類產品資訊,但上面的資訊可能大部分都是過時的(out of date)。或是使用者上電子市集去看了以後,發現到怎麼提供的資訊都是錯誤的。兩、三次之後,使用者就不會再相信這個電子市集,而寧可打電話找個認識的人,設法問清楚。例如在SPRINT 的案子中,可能賣方在好萊塢有最新的東西出來,可是買方上去電子市集一看,結果看到的產品內容
及價格都是六個月前的,或是資訊本身不正確,這就會造成買方(使用者)不願意再採用電子市集。又例如:聽說政府有新的採購案,假使公司要標政府的採購案,政府說都已經E 化,所以廠商可以上網去查。可是一查電子市集發現,網站上的資訊都是錯誤的,有關產品規格、招標截止日、聯繫的負責人員等資訊都有問題。這些訊息只要錯兩、三次,使用者就會不想再上網用採購系統。而又回到舊方法,打電話請認識的人,找管道問清楚相關部門中的招標狀況。

再舉一個例子:我想要訂機票,在聯合訂票的網站上會提供各家航空公司的班機資訊與票價內容,可是當我上網後一看,如果發現資訊都是錯誤,幾次以後,我就會不相信這個網站。要訂AA(AmericanAirlines)的機票,我就會直接到AA 的網站,要訂UA(United Airlines)的機票,我就會到UA 的網站。可是如果AA 或UA 的網站提供的資訊是錯的,那我就寧可以打電話到航空公司的方式,請客服人員幫忙訂票。

第三,組織變革管理(organizational change management)。導入電子市集後,由科技支援的(IT-enabled)新流程也會引起種種組織變革的障礙,這些組織變革的問題也可能是造成SPRINT 這個案子失敗的原因之一。這其中,一是新流程比舊流程還要好,但人員有慣性,所以會抗拒新流程所帶來的改變。另一是新流程比舊流程還要差,那新流程自然會被放棄。然而新流程比較好,但人員卻又排斥新流程的改變,則是必須要克服變革的問題。另一是工作保障(job security)的問題,例如:假使我做手工計畫(manual planning),人家問我,一定是我最懂。可是公司若突然用一個商用計畫軟體(commercial planning engine)把我的工作取代了,那我一定會對這個新工具產生排斥。另外,引進新流程後是要我改變原本習慣的工作方式,那麼我也自然會對新工具產生排斥。例如:我父親習慣用毛筆寫信,寫信寫得好好的,你要他突然改變使用電子郵件,那他一定會不願意。這是屬於習慣性的問題。

第四,權力(power)的問題。最後,還有一些導入障礙可能和權力是有關的。例如:以汽車公司而言,像福特汽車(Ford Motor),如果這家公司擁有很大的購買力,那它便可以強迫要求底下的供應商導入電子市集來進行採購作業。可是如果這家公司的購買力並不大,供應商就不見得會聽話。此外,如果我公司的產品或服務,具有特殊的市場地位,或能夠提供產品需求以外的特殊服務,是其他公司無法相比的,這些是無法單用價格來加以衡量的,那麼這些公司也不會願意採用電子市集來進行交易活動。

我會建議SPRINT 導入小組考量以下做法。

第一,採用既有科技(available technology)來排除科技面的問題。如果將SPRINT 的時間拉到現在。以目前而言,採用者應先了解現行可
用的科技,以解決與科技有關的障礙問題。例如:採用者可以使用如Commerce One 或Ariba 的平臺。或者以最新科技,評估自己公司需求的狀況,彈性地組合出適用的資訊平臺。簡言之,在現階段,科技將不再是問題,利用最新技術,採用者可以很快地架構出電子市集的環境。

第二,解決跨組織流程整合的問題。以SPRINT 的案例而言,跨組織間流程合理化是一項重點。除了各家中小企業(small workshops)自己內部的流程要進行整合以外,整個供應鏈網路中,結點與結點間的流程,亦需要進行整合的工作。推動這個案子的領導者,應該要研究一下,這個紡織業供應鏈網路的流程是怎麼回事。導入小組要去了解,整個供應鏈網路究竟有哪些基本活動,而哪些活動又是關鍵流程。這樣一來,在建置電子市集時,才會知道流程中的哪個環節可能會出現問題,而來進行流程合理化的工作。

第三,了解企業對電子市集的準備度(readiness)。在推動SPRINT的過程中,專案的推動者應該要先了解,所有參與的企業是不是已經對採用電子市集這件事情上,有一個充分的準備。這並不是單指科技層面的準備而已,還包括了產品內容層面上的準備。例如:一家加值零售商
(Value Added Reseller, VAR)型態的公司,要在電子市集販售自己的產品,該公司有200 種以上的產品,而產品(product revision)可能又一直在改變,當客戶都上網來查詢這家公司的電子型錄時,該公司是不是有一個類似產品工程的組織,支援電子市集上的交易活動,保證所有在市集上的產品資訊不但完整、正確,還能及時在每一秒中更新,並立即反應客戶的要求。所以,做為一個電子市集上的內容提供者(content provider),公司要能及時提供有效的資訊內容給客戶,通常這不是系統可以自動處理的。公司是不是有這樣的人員或組織,準備好進行這樣的工作,是引進電子市集的成敗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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