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案例7:專家3:Tim Hill



地下經濟和社會基礎設施

「我曾經在印度居住過,那兒也有『地下經濟』,根據我的經驗,像SPRINT 這樣的系統會為人們傳統觀念帶來挑戰,因此不容易被接受。」

我注意到SPRINT 案例中有八個關鍵因素導致它的失敗。第一,時間。SPRINT 項目的設計和實施有點兒超前,市場還不夠成熟,不足以理並採用該科技。同時, SPRINT 也對市場不了解,這是成功的B2B 公司必須具備的前提。第二,從電子市集的概念看,我不認為SPRINT 屬電子市集。我認為它更像一個電報(teletext)服務,英國過去也有過類似的平臺。因此, SPRINT 主要功能是促進資訊交流,而不是促進貿易。

我們有一個資訊瀏覽平臺,買方透過該平臺可以搜索產品資訊,聯繫供應商。但SPRINT 既不是電子市集,也不是資訊瀏覽平臺,它實際上是一個為有業務聯繫的人們搭建的通訊平臺,就像雅虎,供一群朋友或組織內部使用的網路。我想SPRINT 的這個功能只是整個服務的一小部分,但是案例中並沒有強調這一點。

第二,缺乏營收模型。SPRINT 缺乏一個明確的營收模型。從來沒有人說過,我有一個像Amazon.com 一樣的好主意,可以在網路上銷售產
品,從中抽取佣金獲利。GlobalSources 的盈利模式是,向在我們網站上做廣告的廠商收取註冊費用,但不參與實際的交易過程。在SPRINT 案例中,我沒有看到任何一個可持久的營收模型。而且,由於沒有專責的人來推動該專案,更缺乏成功的動力。SPRINT 雖然接受歐盟的一些資金,也收取一些註冊費,但要成功必須要由一個實體的企業負責,並且這個企業也要投入資金和心血,才會讓專案有成功的動力,也會設計出一個合理的收入模型。

第三,模糊的目標。SPRINT 主要有三個目標。第一個目標是壓縮時空的距離。但該目標沒有被量化, SPRINT 沒有衡量這方面是否成功的標準。第二個目標是便利的交換資訊,但這在布拉朵既有的商業模式中已成功實現。最後,第三個目標是加強商家之間的關係。我想這個目標其實應該包含在第二個目標裡。因此,這些目標設定的都很模糊,不足以說服顧客使用這個系統。

第四,免費服務。雖然SPRINT 的服務是免費的,但我仍舊覺得很驚訝, SPRINT 居然能在項目初期吸引到那麼多用戶。根據我的經驗,當服務是免費時,通常只會吸引一些不認真的用戶。這樣做風險很大,特別是當用戶需要改變既有的做法來接受新系統時,用戶不會認識到系統的價值。而當將來系統開始收費時,用戶自然不會採用。我們很多競爭者都遵循類似的模型,開始提供免費服務,後來又面臨如何留住客戶的問題。我認為這也是時機的問題。那時,由於基礎設施的限制,電腦應用還不廣泛。因此,免費服務的模式是可行的。但它也是把「雙刃
劍」,在2004 年,當基礎設施已經完善(如寬頻)時, B2B 公司就不應該犯「提供免費服務」的錯誤。

第五,地下經濟。似乎商人們都認為不留下「憑證」或公布交易紀錄是絕對有好處的。我曾在印度居住過,那兒也有「地下經濟」,根據我的經驗,像SPRINT 這樣的系統會給人們的傳統觀念帶來挑戰,因此不容易被接受。

第六,布拉朵的複雜性。成功實施的電子市集通常是自動化系統的簡化版。例如GlobalSources 從1995 年開始提供電子商務服務,在網路上
刊登貿易期刊,用戶可以搜索、比較產品並選擇供應商。但布拉朵市場是一個複雜模型,經紀商扮演了在利益相關者之間談判的關鍵角色,並且維護著市場的運作機制。中間商有豐富的貿易知識和特殊的溝通技巧,他們的存在使得整個市場運作順暢,但也變得很複雜,這是SPRINT難以模仿的。當決策僅限於「是或不是」,而不需要複雜談判時,電子市集系統似乎會比較成功。

第七,支持。雖然有歐盟和其他行業協會的大力支持,我不認為他們的確幫助了SPRINT 。除非有一個企業家願意冒險投資給SPRINT ,行業協會的支持是沒有意義的。我同意行業協會的支持有用,但這種幫助沒有意義,除非SPRINT 找到實體企業參與市集的運作。

第八,中間商的作用。中間商的作用在傳統商業模式中很明顯,沒有他,系統就不會運作。SPRINT 的運作涉及中間商、供應商和一些外部賣方,如物流公司。在SPRINT 中,中間商的獲益方式是模糊不清的,也不知道如何激勵中間商來接受系統、推廣系統,這些對於專案的成功十分重要。

那SPRINT 應該做什麼呢?首先,如果現在要重新再啟動SPRINT 計畫,我覺得設定明確的盈利動機是最重要的。另外,除非我對這個行業和市場非常了解,否則我不會接受這項專案。如果我決定重新導入SPRINT ,我會在系統中加入以下五項功能:

第一,簡單模擬。新系統的平臺上應該提供六個搜索子目錄,分別對應布拉朵的六個生產環節。除了基本的普通財務和物流功能之外,這個子目錄下面應該提供類似尋價和日程安排等增值功能。

第二,搜索平臺。因為潛在客戶的數量較小,該系統可以被看作是搜索平臺。這樣的模型也應該考慮地下經濟和複雜的談判機制。另外,新系統應該只提供搜索服務,而不應該介入實際交易。但SPRINT 可以提供像日程安排和運輸追蹤這樣的增值服務。

第三,一個完善的營收模式。在營收模式方面,我建議SPRINT 應該向供應商收取一定費用,這既可以透過中間商也可以直接向供應商收取。我不會專門設定一個交易收費標準,因為這會促使用戶逃避線上交易。例如:公司A 可以用網路系統找到公司B ,然後只在線上交易一小部分業務,其他業務不在線上交易,這樣他就不用付交易費。我也推薦採用GlobalSources 的模式,我們收很高的註冊費用。這是我們建立信任,吸引和留住客戶的方法。透過該模式,新系統不會妨礙傳統中間商的談判機制以及地下經濟的運作。

第四,策略定位。除了常規資訊共用、日程安排的功能,新系統也應該注重幫用戶開展業務,即能聯繫到全球的買家。用戶在註冊使用SPRINT 之前是否能夠看到潛在業務是很重要的。同時為了吸引用戶,我還會考慮特別協助買家,促進他們接觸到布拉朵的生產商。但這些服務都不會向買家收取費用。

第五,信任問題。我個人不認為信任在B2B 項目中很重要。商家通常都很難信任對方,所以我們需要有完善的法律體系來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但這只能像在新加坡這樣有健全法制體系的國家才可以實現,中國和印度等國就不能。GlobalSources 的高服務費幫我們避免了這個問題。我們是這樣做的: GlobalSources 每月向用戶收取1,400 美元,用戶最短需註冊六個月。所以實際上,一個新公司至少要交1,400 × 6 =8,400 美元才可以使用我們的服務,這筆數目較大。所以,幾乎所有用GlobalSources 的人都是想好好做生意的,很少會有欺詐行為。但一旦有人在交易中欺詐, GlobalSources 目前還沒有懲罰機制。

考慮到B2B 未來的發展,我的看法是樂觀的,我認為B2B 服務市場在未來幾年會迅速發展。我想人們正快速的適應科技,這無疑會促進
B2B 的應用。我也相信B2B 在亞洲會有較大發展,至少比西方早期用戶要多。像網際網路、手機和簡訊等科技在這裡發展都很快。第二,亞洲正在成為所有低端標準化製造活動的中心,因此也自然會成為B2B 發展的龍頭。我們典型的B2B 用戶是當地的中小型生產商,而不是跨國公司。因為在亞洲有大量的中小企業,只要管理得好,任何能把他們和外部市場聯繫起來的B2B 網站都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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